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

训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通过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为帮助校内外有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学生、社会人士顺利通过考试,继续教育学院特聘请我校有多年从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经验的资深老师,于近期举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前培训班,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一、招生对象

本校会计和非会计专业的在校生,社会各界人士。

二、开设课程、使用教材

开设《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课程。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财政厅编写的专用教材(教材费据实收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两科或报单科学习。

三、收费标准(本校学生凭学生证九折优惠)

项目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

收费标准

                             540

280

280

四、开班时间(922——1111,满20人开班)

1、白班:逢周六、日白天上课,每班两科6(单科3),共三周。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晚班逢周一、三、五、六晚上上课,每班两科12(单科6),共三周。

上课时间:晚上645930

五、上课地点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

六、报名地点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报名服务中心(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大门西侧)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每天9301830。报名时请备小一寸照片一张。名额有限,欲报从速,先报先得。

八、咨询电话、网址

1862372318623087386231185(传真)

2、学院网址 http://cj.gzhu.edu.cn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备注:2007年下半年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

2、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为2年。

3、考试时间:20071118

4、网上报考时间:200781-12日(网址:www.gziac.org.cn

5、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详细情况,请登陆广州市财政局网页查询。

网址: http://www.gzfinance.gov.cn/index.html(广州财政局-办事大厅-会计事务)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77 

《关于2007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通知》[穗财会〔200615]有关事项

 一、报考对象及科目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考试时间

下半年

1118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9时~1130

会计基础

14时~1630

三、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等。
    《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和实务题等。 
    四、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乱收费。 
    五、考试报名 
    2007
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www.gziac.org.cn,按要求填齐本人相关资料,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由报考者负责。 
    完成网上资料提交后,报考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或暂住证原件、会计类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近照1张(用于合格证书)、网络报名序列号和考试费50/科,到户籍或暂住证签发地所属区、县级市财政局的现场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料核实、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交纳考试费、确认考试报名(现场报名确认点见附件)。 
    考前两周内,考生可自行从网站www.gziac.org.cn打印准考证。
    六、时间安排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由广州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委托广州财政学校承办具体考务事项。
    七、成绩发放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
    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www.gziac.org.cn 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起15日内,对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向广州财政学校培训部(地址: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联系电话:83594387)提出书面申请。超过15日提出复查申请的不予受理。
    考试结束后1个月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带齐申报资料,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暂住证签发地或考试报名所属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八、各区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确认点地址

联系电话

确认点地址

联系电话

越秀区

惠福西路2763

81864585

天河区

中山大道西43号兴华楼2

87534916

东山龟岗德安路1号之二13

87760846

黄埔区

黄埔大沙东320号二号楼11

82397790

荔湾区

联桂北街6号之一

81899453

白云区

广园柯子岭河田西路68

26092690

海珠区

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5

3437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