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高级、中级)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

 

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全国通用、全国承认。

 

一、 主办单位: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广州市掌舵者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是一所以本科为主的融博士、硕士、学士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也是省内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专门负责各类成人教育的一级学院,办学经验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广州市掌舵者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发展职业资格培训,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口碑!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高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5)在读本科四年级学生,有学校证明及本人学生证者。

3. 中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6在读大专生、中专生、职业中学学生。

三、证书颁发参加职业资格全国统考,合格后将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并可申请出国换证,办理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国际认可。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

教材费

鉴定费

营销师

1680

按实收取

600

高级推销员

900

按实收取

240

中级推销员

800

按实收取

170

(满二十人开培训班)

五、报名交费地点: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报名服务中心  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大门西侧(每天9301830

六、报名材料:大一寸黑白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

七、上课地点: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

八、咨询电话:8623111586231101;莫老师:13535244218;钟老师:13725130107

九、咨询地址: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文科楼南楼二楼广州市掌舵者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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