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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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点、班主任:
根据《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2010届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学位与论文(设计)评为 “优秀”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由校本部统一安排,在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凡申请学位与论文(设计)评为 “优秀”的学生参加答辩;
三、校本部按专业分若干组,11月21日(星期六)一天完成;
四、深圳点、珠海点、番禺人才点、纺院点的服装设计专业、城建点的建筑学专业由教学点安排教师答辩,校本部派人检查答辩过程。(答辩时间:深圳11月8日、城建14日、珠海15日、番禺人才22日、纺院29日);
五、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在11月8日前完成论文撰写工作,并准备一式三份论文交答辩组老师。
由于毕业论文是申请学位关键的一门课程,凡申请学位的学生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达不到良好以上(包括良好)成绩的,不能颁发学位证书。请各学院、各校外教学点、各位班主任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做好准备。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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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Mar 8, 2010 1:22: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