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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3-09-09点击数:

各区、县级市教师资格认定办: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目。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红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我市的认定工作从9月16日开始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工作日程、问题解答和表格等可在“广州教育评估”网页(http://www.gzedupg.com/main_zgrd.asp)查询和下载。体检工作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各认定办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本区、县级市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在9月15日前建立现场确认点,设置好现场确认用户和密码。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审核网报数据,务必在2013年11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工作。

各认定办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日程,按时按质完成各环节任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我办反映。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rar

时间:Sep 9, 2013 12:03: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