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是以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命名的综合性大学,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全职两院院士6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09人次,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07人次,广州市高层次人才296人。拥有14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国家级科研平台(含培育基地)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80个。在“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网络空间安全、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教育学、设计学等多个学科表现优异,成功上榜。
为贯彻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多渠道培养高素质人才,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 2025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能够在工作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填写《广州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8818483@qq.com)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20-86237791,丁老师。
三、申请学科专业
序号 | 学科专业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 | 授予学位 | 学费 |
第一阶段 (课程学费,单位:元/生) |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费,单位:元/生) |
1 | 工商管理学 | 英语 | 学科综合水平 | 管理学 | 19000 | 20000 |
2 | 教育学 | 英语 | 学科综合水平 | 教育学 | 19000 | 20000 |
3 | 设计学 | 英语 | 无 | 艺术学 | 29000 | 20000 |
四、收费方式及说明
(一)第一阶段费用(课程学费)按录取通知书载明的交费时限,一次性交清。第二阶段费用(学位论文指导费)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前按学校的交费通知书载明的交费时限,一次性交清。
(二)交费方式:学生通过微信关注“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进行缴费。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
(四)学校没有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为收取学费、论文指导费。申请人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业的,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注册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报名纸质材料,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照片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及签字确认等流程。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1.《广州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
6.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8.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文件。
六、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修业年限为1.5-3年,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阶段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前2年内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不脱产以业余或节假日时间为主。
2.5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3.申请学校课程学习和参加全国统考可同步进行。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阶段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1.申请人在规定学习时限内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
2.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批准,授予广州大学硕士学位。
两个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申请人学习期间的教材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八、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20-86237791;13342882185 丁老师
网址:https://cj.gzhu.edu.cn/
报名邮箱:498818483@qq.com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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