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公办学校招聘实习教师公告
作者:发布日期:2018-03-05点击数: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的需求,现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番禺区人社局属下单位)委托广州大学教师培训学院,面向广州大学师范专业学生招聘实习教师,派遣到广州市番禺区各所公办中小学,担任2017年度下学期实习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8年本科或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毕业)。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17学年度下学期番禺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实习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现拟招聘25名实习教师,专业主要包括数学、政治、物理、生物(科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舞蹈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公办学校招聘实习教师职位表》(附件下载)

三、工作时间

负责全学期教学工作,每周课时约12-16节,在岗(校)时间每周最少3.5天(具体以学校安排为准)。

四、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2018年本科或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毕业)。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登记报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8年3月14日上午,应聘者扫描二维码报名。

六、面试或试教

初审通过,符合资格的人员,由番禺区教育局组织各教育指导中心、学校统一安排面试(试教),面试(试教)合格者录用。参加过师范生实习支教的应聘学生可以优先录用。

七、录用

录用后,各学校统一委托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期限为一个学期)、发放实习补贴等。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与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签订实习协议。

(二)被录用人员根据实习岗位,实习补贴为:小学、初中教师每月税前3500元—4000元,高中教师每月税前4000元—4800元。

(三)为实习教师购买商业意外险。

(四)实习学校为实习教师提供住宿条件。

九、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公告已刊登于广州大学教师培训学院网页(http://portal.gzhu.edu.cn/web/13009077/13),报名人员可登陆以上网站查看核实。

(二)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归广州大学教师培训学院。

(三)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一号广州大学3号楼 邮政编码:510405

咨询电话:02086231002

联系人:黄老师

广州大学教师培训学院

2018年3月1日

时间:Mar 5, 2018 2:29: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