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4-05-06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为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14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布置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安排指导教师;

2. 2014年5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展论文(设计)指导工作(1.选题与准备5-6月、2.提纲与初稿7-8月、3.修改与定稿9-10月)

3. 2014年10月20日前推荐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非申请学士学位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为“优秀”学生名单

4.2014年11月14日完成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5.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论文(设计)资料缴交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形式:毕业论文、读书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分析报告、方案策划、教学设计、毕业设计等。写作字数不少于5000字。

2.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不申报学位的学生按专业特点可选择以上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种写作形式。

3.申请学士学位学生、非申请学士学位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为“优秀”学生必须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答辩的组织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含59分)。

(2)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成绩、非申请学士学位评为“优秀”学生成绩,在评定成绩前,必须经检测系统检测合格才有效;答辩评分标准:指导教师评分占70%、答辩评分占30%。

(3)非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成绩,指导教师评分占100%。

(二)指导教师

1.根据我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必须聘请广州大学专业学院相关专业具有讲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一般不超过7人,人文管理类专业一般不超过10人。

2.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工作态度、知识与能力、成果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等进行评价和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设计)至少5次并做好记录(指导市区内教学点学生,至少面授1次),指导形式包括面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缴交工作。

3.根据国家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

号令)文件精神,指导老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对制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负有责任;应当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毕业论文(设计)真实性和完整性把关,凡是文字复制比超过35%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要求学生修改。

(三)学生

1.根据学院下发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名单,学生应及时、主动地与相应的指导教师联系,按照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工作设想,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

2.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时、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所规定的全部任务。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别人的成果。违者如不及时改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四)资料整理与缴交

1.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后,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一式二份)、《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每位学生一份)及学生论文(设计)资料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校外点的交函授部),并将成绩汇总表电子文档OA(电子邮箱:2205019293@qq.com)继续教育学院邢红老师。

2.毕业论文(设计)各种表格、写作指导资料可从继续教育学院网页“资料下载”上下载。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需缴交的资料如下表:

三、组织实施与监控措施

1.我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及各学部主任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总体管理;教务科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日常管理(联系人:邢红 ,电话86237770)。

2.各相关专业学院协助安排、落实指导教师。

3.校本部各本科毕业班班主任、校外教学点协助通知、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1)学院今年首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将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的检测结果作为学生获得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的重要评定标准。(2)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每一阶段,电话抽查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沟通情况,及时检查、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程。(3)指导工作结束后,抽查《导师工作记录表》,落实指导教师是否至少指导5次,并通过教学点、校本部班主任征求学生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态度与能力、水平的评价意见,作为下一届是否聘任指导教师的依据。

附件:

1.广州大学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资料目录

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3.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实施细则 (略)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四年五月五日

时间:May 6, 2014 11:33:00 AM